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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冬明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案

案件名称

王冬明擅自倾倒建筑垃圾案

处罚决定书编号

2180601037

自然人姓名

王冬明

处罚事由

擅自倾倒建筑垃圾

处罚依据

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

处罚结果

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

执法单位名称

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

处罚决定日期

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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